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交能融合产业发展技术体系研究指南编制比选公告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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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21]113号《关于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2022]207号《关于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433号批准,先期开工施工图设计批复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2]2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专项建设基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比选人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交能融合产业发展技术体系研究指南编制进行公开比选。
1.1比选项目概况
主线推荐线起于西攀高速西木互通南约4km处,跨安宁河沿摩挲沟前行,穿越磨盘山,跨越雅砻江,通过平川河沟,经平川镇、盐源坝子、棉桠乡穿越牦牛山,跨越卧罗河,后经盖租乡与木里支线相接,在官田坝与泸沽湖支线相连接,跨过永宁河,再穿越四川云南两省省界,四川境内路线全长158.475公里。
本项目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估算总投资552.53亿元,其中主线长158.475公里,西昌支线长38.964公里,泸沽湖支线长12.72公里,木里支线长39.200公里。其中主线桥梁共计39250.2m/189 座,其中特大桥11756.9 m/9 座,大中桥33479.3m/180 座; 隧道共计130362/39 座, 其中超特长隧道71884m/8 座,特长隧道25960.5/7 座,长隧道25050.5/13 座,中、短隧道7467/11 座。互通座数共计16 座,其中:枢纽互通6 处,一般互通10 处,同步建设7 条互通立交连接线。设服务区4 处、停车区2 处。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项目名称: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交能融合产业发展技术体系研究指南编制。
2.2 服务内容:
(1)围绕“绿色、低碳、高效、智慧”的发展方向,重点关注清洁能源智能规划、绿色能源综合保障、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清洁化拆解、工程机械设备电动化、零碳智慧工地、氢能利用和在途补能等交通能源融合发展交叉科学领域,对行业已有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性梳理,明确西香高速未来该方向需开展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形成交能融合产业技术支撑体系目录清单。
(2)按要求完成交能融合产业发展技术体系研究指南大纲初稿,并完成意见征集;按要求完成交能融合产业发展技术体系研究指南初稿,并通过专家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后定稿提交正式成果。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文件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所有技术服务工作为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并盖章)。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参与一项省部级交通能源融合方向科技项目的业绩或参与一项交通能源融合方向示范项目投资建设。(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
a.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新能源等相关专业);
b.至少在1个交通能源融合建设或咨询或科研工作,或综合能源利用科技示范工程建设或咨询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若项目负责人是企业专职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单位参保的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兼职人员,提供企业或企业上级单位的任职证明。
(4)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事业单位除外)
③在 2020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 月6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西昌市迎宾大道六段泸川苑写字楼B座15楼 购买招标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参与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 月15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省西昌市迎宾大道六段泸川苑写字楼B座15楼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3)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https://www.scxxgs.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迎宾大道六段泸川苑写字楼B座15楼
联 系 人:鲜先生
电 话:0834-360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