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询价公告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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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21]113号《关于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2022]207号《关于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建设资金来自询价人自筹、政府补助、银行贷款。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经公司研究同意,由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询价人,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询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范围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具体要求如下:
1、法律顾问日常性工作:
(1)为询价人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修改、审查、完善合同等法律文书,根据询价人要求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或正式的法律意见书等(限时1日内出具)。
(3)提供投资法律策划及投资风险的防范建议。
(4)举办法律讲座或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举办现场座谈交流会每年不少于2次。
(5)协助询价人健全涉及法律事务的管理制度。
(6)为资产处置等提供初步咨询意见。
(7)应邀参加询价人重大事项的讨论,并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8)根据询价人决策需要,提供其它与法律相关的日常咨询及服务。
2、法律顾问的协助性工作:
根据询价人的工作特性,梳理询价人业务中的常用合同文件,协助询价人建立合同范本体系;
3、接受询价人委托,为询价人办理以下专项法律事务服务:
(1)接受询价人委托,对合作方的基本情况、资信等展开尽职调查,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接受询价人委托,参加相关纠纷的非诉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活动。
a、拟定和收取各类法律文书,涉诉文件;
b、在询价人的协助下调取证据或依法独立向相关机构查询涉案材料、调查取证;
c、代理询价人参加庭审或调解活动;
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当日起一年内,询价人如需要续聘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双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合同。
3.服务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依法维护询价人的合法权益。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要求响应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及以上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3.信誉要求:
①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③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截止日期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响应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次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询价在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https://www.scxxgs.com/)网站“招投标信息”处发布询价公告。
(2)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西昌市迎宾大道六段泸川苑写字楼B座15楼免费领取询价文件及报名。
注:领取时响应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询价人不召开报价预备会。
(2)响应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响应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询价人指定地点:四川省西昌市迎宾大道六段泸川苑写字楼B座15楼。询价人定于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
(3)未报名的响应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迎宾大道六段泸川苑写字楼B座15楼
联 系 人:鲜先生
联系电话:0834-3600395